第三篇作为表象再论___44
上面两种艺术为意志客体性的那些最低级别所作的,在一定范围内也就是审美的园艺学为植物界的较高级别所作的。一块地方的风景美大部分有赖于聚集在这里的自然对象丰富多采,然后又在于这些对象各自有醒目的分类,分明不紊,然而又表出适当的互相配合和交 替的变化。园艺的美所致力的就是这两个条件,然而园艺远不如建筑艺术那样能够掌握自己的材料,因此园艺的效果就很有限了。园艺所展出的美几乎全是属于自然所有的,园艺本身在自然上面增加的部分却很少。并且在另一方面,如果天公不作美,园艺就没有多少办法了;如果自然不留情而是帮倒忙的话,园艺的成就也就微不足道了。
植物界没有艺术的媒介也到处可供欣赏,不过就其为艺术的对象说,则主要的是风景画的对象。和植物界同在这一领域的还有其余一切无知的自然界。——在静物写生中和画出的单纯建筑物、废墟、教堂内部等场合,欣赏的主观方面是主导的,即是说我们在这上面的恰悦主要的不直接在于把握了展出的理念,而更是在于把握理念的主观对应物,在于纯粹而无意志的认识;因为在画家让我们惜助于他的眼睛而看到事物的时候,我们在这时对于那隽永的心神之宁静和意志的完全沉默就会同时获得一种同感和余味,而这是为了[我们]把[自己的]认识完全浸沉到那些无生的对象中去,为了以这样的爱好——在这里也就是以高度的客观性——来领会事物所不可少的。真正风景画的效果总的说起来固然也属于这一类型,不过由于所展出的理念已是意志客体性的较高级别,这些理念的意义就丰富得多,表现力也强得多,所以美感的客观方面就要更突出些而同主观的方面平衡了。这里纯粹的认识自身已不完全是主要的了,而是被认识了的理念,作为表象的在意志客体化更显著的级别上[在那儿]以同等的力量起作用。
可是动物画和动物雕刻又展出一个高得多的级别。从古代遗留下来的动物雕刻还相当多,譬如马,在维尼斯的马山、厄尔琴的浮雕上都有;在佛洛仑斯还有铜马和大理石的马,这里又有古代的野猪,嗥着的狼;此外在维尼斯的兵器展览馆还有雕刻的狮子像,在梵蒂冈还有整个一厅子大半都是古代的动物[雕刻];不胜枚举。在这些作品上,美感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相比就已占有断然的上风了。这里认识理念的主体已把自己的意志镇压下去了,可是已有了主体的这种宁静——在任何鉴赏都是这样——,但鉴赏者并不感到这宁静的效果,因为我们的心情[在鉴赏时]已被我们面前展示出来的那意志的不安和激动所占据了。出现于我们眼前的就是构成我们本质的那一欲求,但这欲求在[雕刻的]形态中的显现不同于在我们之中的显现,不是由思考主宰节制的,而是在粗线条中以一种近乎离奇不经和粗犷凶顽的明显性表出的;不过好在也并无伪装,是天真的、坦白的,无所掩饰的,我们对于动物发生兴趣就正在于这一点。在画出植物的时候就已显出了种族的特征,不过还只是在形状中显出罢了;在动物[雕刻]则特征就要明显得多,并且不仅在形态中显出,而是在行动、姿势、体态中显出,不过总还只是种类的特征而不是个性的特征。———对于较高级别的理念之认识,我们在绘画中通过别人的媒介而接受的那些认识,是我们在欣赏植物和观察动物时也能直接获得的,并且如果是动物,就应该在它们不受拘束,自然而舒展的时候进行观察。客观地观察它们丰富多采、稀奇美妙的形态和举止行动是从大自然听取富有教育意义的一课,是认出了真正的“事物的标记”。我们在这些标记中看到意志显露的各种程度和方式,而在一切生物中又只是同一个意志,这意志所欲求的也到处是同一个东西,亦即变化如此无穷,形态如此各异而把自己客观化为生命,为实际存在的东西;[同时],所有这些形态又都是对不同的外在条件的一些适应,可比拟于同一主旋律的许多变调。如果我们要给观赏者,为了[他的]反省思维,而用一句活来传达[我们]对于动植物的内在本质所获得的理解,那么,我们最好就用常出现于印度神圣典籍中叫做摩诃发古亚,即大咒语的梵文公式:“塔特,都阿门,阿西”,意即:“凡此有情。无非即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