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鸡
阳光下他的枪在树杈中闪着金属的光,他从嘴角挤出低吼声,“好吧,梅森,你死到临头了。一切都结束了。”梅森腰间的几支六发式左轮手枪伸了出来,像等待猎物的响尾蛇,他却把手枪掷向空中,它们落在了脚下,被他踢到身后,就像踢那些晒干的犍牛颅骨。“你这个无赖,”他嘀咕道,用绳子紧紧捆住俘虏的脚腕,“这是你最后一次偷牛了。”他退后三步,把一支枪举到眼前。“好了,”他用冷静缓慢的口气一丝不苟地说道,“这是……”就在此时,他看见了它,轻盈地穿行在远方的灌木丛里,一抹青铜色,一阵沙沙声,接着是树叶另一道缝隙里的那只眼睛,包在红色褶皱里,褶皱覆盖了脑袋,沿着脖子垂下来,轻轻地颤抖。他一动不动地站住,火鸡又跳了一步,停下,一只脚抬起,驻足聆听。
他要是有支枪就好了,他要是有支枪就好了!就能瞄准对象,一枪击中它。没等他辨别出它的方向,火鸡转眼间就会从灌木丛里溜掉,跳上一棵树。儒勒的头没有动,只是睁大眼睛查看地面,看附近是否有石头,而地面像是刚刚被扫过。火鸡又跑了。半抬起的脚放下了,翅膀张开,盖住了脚,儒勒能看见尾部一根根长长的羽毛。他想,要是他跳进灌木丛,骑在火鸡身上会怎么样……它又跑了,翅膀升起来,又下去了。
他突然意识到,火鸡瘸了。他悄悄移近它,尽力让自己的动作不被察觉。它的脑袋猛地从灌木丛里伸出——他距离火鸡大概有十英尺——它的脑袋缩了回去,迅速退入灌木丛。他伸直双臂,手指保持要抓它的姿势,一点点靠近火鸡。它瘸了,他能看出来。估计它是飞不了啦。它又探出脑袋,看见他后立刻缩回到灌木丛,然后又从另一侧探出头来。它的动作不平衡,左翼拖在地上。他要捉到它。就算追出县城也要捉到它。他在树丛里缓慢爬行,看见火鸡在二十英尺开外警惕地望着他,脖子上下抖动。火鸡俯身,想展开翅膀,又俯身,向一侧走了几步,又俯身,想飞起来;他能看出,它飞不了啦。他要抓住它。就算追出州界也要抓住它。他看见自己走进大门,火鸡悬在肩上,他们都在尖叫,“看看儒勒扛着那只野火鸡!儒勒!你从哪儿捉到那只野火鸡的?”
哦,他是在树林里捉到它的;他觉得他们也许想让他给他们捉上一只。
“你这只疯鸟,”他嘀咕道,“你飞不了啦。我已经捉到你了。”他转了很大一个圈子,想走到火鸡后面。有那么一刻,他几乎以为自己可以直接捡起它。它摊开一只脚趴在地上,他离它近到可以猛扑过去,它却以惊人的速度腾空而起,吓了他一跳。他拼命追它,一直追到一处开阔的空地,那是半英亩荒芜的棉花田;它钻过篱笆,进入另一片树林,儒勒不得不跪在地上钻过篱笆,眼睛始终盯着火鸡,还要当心衬衫不被划破;儒勒加快速度再次向它猛扑,他的头有点晕,但他要追上它。如果这次在树林里失了手,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它正朝另一边的灌木丛跑去。它会跑到大路上的。他要抓住它。他看见它蹿入一个小树丛,他也向小树丛奔去,他追上后它又蹿了出去,瞬间消失在树篱下。他急忙穿过树篱,听见衬衫撕破的声音,感觉到被划破的手臂上冰凉的篱笆条。他停了片刻,看了看撕破的袖子,而火鸡就近在咫尺,他能看见它越过山坡,下到一处空地上,儒勒飞奔过去。如果他带着火鸡回家,他们就不会注意他的衬衫了。海恩从来就没捉到过火鸡。海恩什么也没逮到过。他心想,他们看见他时一定会惊呆的;他心想,他们会在睡觉时谈论火鸡,就像他们会谈论他和海恩一样。海恩并不知道;他总是睡得很死。每晚他们一开始聊天,儒勒就会准时醒过来。他和海恩睡在一个房间,父母睡在隔壁,中间的房门总是开着的,每晚儒勒都会听。父亲最后会问道,“儿子们怎么样?”母亲会说,天哪,他们要把她累死了,天哪,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发愁,只是看看海恩现在这个样子,她怎么能不为海恩发愁?海恩一直是一个特别的男孩,她说。她说他也会长成一个特别的男人;父亲说,是啊,如果他不先被关进监狱,母亲说你怎么这样说话?他们就像儒勒和海恩那样争吵,有时候儒勒会因为想心事而无法再入睡。每次听完他总是很疲倦,但每晚还是会醒过来听,只要他们一开始谈论他,他总是会坐起来,想听得更清楚些。有一次父亲问,为什么儒勒那么喜欢一个人玩,母亲说她怎么知道呢?如果儒勒想一个人玩,她觉得也没什么不可以的;父亲说这让他发愁,母亲说,好啦,如果他发愁的就只是这件事的话,那还是省省吧;她说,有人告诉她他们曾看见海恩在“时刻准备”酒吧;难道他们没有说过,他不可以去那里吗?
第二天父亲问儒勒最近在干什么,儒勒说:“一个人玩。”说完他就一瘸一拐似的走掉了。他想,父亲肯定是面带愁容。他想,等他扛着火鸡回家,父亲会觉得这是件大事的。火鸡跑上大路,冲路边的水沟奔去。它沿着水沟奔跑,儒勒一路追赶,突然被伸出的树根绊倒了,口袋里的东西撒了出去,等他捡回来站起身时,它已经不见了。
“比尔,你带一队人下山去南峡谷;乔,你抄近路绕过峡谷,拦截他。”他对手下人大喊,“我从这边跟上他。”他沿着水沟奔跑。
火鸡就在沟里,离他不过三十英尺,半趴在地上喘息,他离它只有一码了,可是它又飞奔起来。他连忙去追它,一直追到沟的尽头,它又跑到路上,溜进对面的树篱下面。他在树篱前停下,喘了口气,透过树叶他能看见对面的火鸡趴在地上,身体一起一伏地喘息着。他能看见张开的鸟嘴里舌尖也在一起一伏。它已经累瘫了,如果他能把胳膊伸过去,就有可能捉到它。他撑起身子贴近树篱,一只手悄悄地伸过去,一把抓住火鸡的尾巴。对面没有一点动静。也许火鸡已经摔死了。他把脸凑近树叶,望过去。他用一只手推开眼前的小树枝,它们还是挡在了那里。他放开火鸡,又伸出这只手去抓树枝。透过这个拨开的小洞,他看见鸟儿喝醉了似的摇摇晃晃。他跑回到树篱的尽头,绕到对面。他早晚会捉到它的。他嘀咕道,火鸡能有多聪明?
它歪歪扭扭地穿过田野,又朝树林走去了。不能让它进树林!他会再也捉不到它的!他紧追不舍,突然间什么东西击中了他的胸口,他眼前一黑,向后倒在地上,胸口的刺痛让他忘记了火鸡。他躺了一会儿,感觉天旋地转。最后他坐了起来。眼前是他撞上的这棵树。他用手擦了擦脸和胳膊,长长的刮痕刺痛起来。他本该扛着它走进家门,他们会跳起来大喊:“我的主呀,看看儒勒!儒勒!你从哪儿捉到那只野火鸡的?”父亲会说:“好家伙!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样的鸟儿!”他踢开脚边的一颗石子。他再也见不到那只火鸡了。他不明白,如果不让他捉到它,为什么又要让他看到它。
就像是有人耍了一个肮脏的诡计。
跑啊跑啊,却一无所获。他坐在那里,闷闷不乐地看着裤腿和鞋子之间露出的白色脚踝。“疯子。”他嘀咕道。他转身趴下,脸颊贴在地面上,管它脏不脏。他的衬衫撕破了,胳膊划伤了,额头上多了一个鼓包——他能感觉到它又鼓了一些,它会变成一个大包的——他却一无所获。脸贴着地面感觉凉凉的,细沙却磨得脸生疼,他只好翻翻身。哦,见鬼,他心想。
“哦,见鬼。”他轻声说。
过了一会儿,他只说:“见鬼。”
他学海恩的语气又说了一遍,把“e”[1]声拉得很长,试图模仿海恩的眼神。有一次海恩说:“上帝!”母亲在他身后生气地跺脚说:“我不想再听到你这么说话。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2]你听见了吗?”他想这句话让海恩闭嘴了。哈!他想她那次可是把他好好教训了。
“上帝。”他说。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地面,用手指在灰尘里画圈。“上帝!”他又说了一遍。
“上帝,该死的。”他轻轻地说。他能感觉到脸颊在发热,胸口突突直跳。“上帝,该死的见鬼去。”他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他回过头,一个人也没有。
“上帝,该死的见鬼去,耶路撒冷仁慈的主啊。”他说。他叔叔说过“耶路撒冷仁慈的主啊”。
“仁慈的父,仁慈的主,把小鸡扫出院子吧。”他说着,哧哧笑了起来。他的脸很红。他坐了起来,看着裤腿和鞋子之间露出的白色脚踝,它们看上去不像是他的脚踝。他两只手紧握脚踝,抬起双膝,把下巴抵在一只膝盖上。“我们的天父,射中了六只,吓跑了七只。”他说着,又哧哧笑了。嗬,如果被母亲听见,她就会狠狠地拍他脑袋。上帝,该死的,她会狠狠地拍他该死的脑袋。他大笑着打了个滚儿。上帝,该死的,她会好好教训他,拧断他该死的脖子,像拧断一只该死的小鸡。他笑得肋骨发疼,他想憋住,可一想到他该死的脖子,就又笑得发抖。他躺在地上,笑得满脸通红,浑身无力,忍不住要想她会狠狠地拍他该死的脑袋。他一遍遍自言自语,过了一会儿他止住了笑。他又说了一遍,却再也笑不出来了。他又说了一遍,却再也笑不起来了。追啊追啊,却一无所获,他又想道。还是回家吧。坐在这里想干什么?如果人们在嘲笑他的话,他觉得还是回家吧。嗷,见鬼去吧,他告诉他们。他站起身,一脚向某人的腿踹过去,说道:“接招,笨蛋。”他转身走进树林,抄小道回家。
他一走进家门,他们就会嚷嚷:“你怎么把衣服撕破了,额头上怎么有一个包?”他打算说他跌到坑里了。可是有什么区别呢?是啊,上帝,有什么区别呢?
他愣住了。这种想法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他是不是应该收回呢。他觉得非常不好;管他呢,他就是这么想的。他忍不住要这么想。管他呢……见鬼,他就是这么想的。他没办法。他又走了一会儿,一直想,一直在想。他突然担心自己是不是变“坏”了。海恩就是变坏了。海恩打桌球,抽烟,夜里十二点半才溜回家,噢,他自以为是个人物。“你们无能为力,”祖母告诉父亲,“他到了这个年纪。”什么年纪?儒勒心想。我十一岁了,他想。还小呢。海恩十五岁的时候才这样。我觉得自己比他还坏,他想。他不知道要不要和它搏斗。祖母曾对海恩说,战胜魔鬼的唯一方法就是与他搏斗——如果做不到,他就不再是她的孩子了——儒勒在树桩上坐下——她说她会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要不要?海恩朝她喊叫,不!她能不能不再烦他?祖母告诉他,好吧,就算他不爱她,她仍爱他,他仍是她的孩子,儒勒也一样。噢,不,我不是,儒勒不假思索地想。噢,不。我才不吃她那一套。
嗬,他准能吓得她裤子都要掉下来。他准能吓得她牙齿都要掉进汤里。他开始哧哧笑。下一次等她问他想不想玩印度宫廷十字戏,他会说,见鬼,不,该死的,她会玩什么好玩的游戏?拿出她那该死的扑克牌,他会给她露几手。他在地上打滚儿,笑得岔了气。“我们喝点酒吧,小家伙,”他会说,“我们喝到臭烘烘的。”嗬,他准会吓得她袜子都要飞了!他坐在地上,满脸通红,咧嘴直乐,不时爆发出一阵响亮的哧哧声。他记得牧师说过,如今的年轻人成群结队地堕落;摒弃了贤德;走在撒旦的路上。他们总有一天会后悔的,牧师说。他们总有一天会痛哭流涕,咬牙切齿。“痛哭流涕。”儒勒嘀咕道。男人不会痛哭流涕。
怎么才叫咬牙切齿?他心想。他咬紧上下颌,做了个鬼脸。他做了好几次。
他相信他会偷东西的。
他想到自己追逐火鸡而一无所获。这是一个肮脏的诡计。他相信他会成为一个珠宝大盗。他们很聪明。他相信整个苏格兰场都会来追踪他。见鬼。
他站了起来。上帝不停地在你眼前伸出诱饵,让你整个下午都在追逐它们,却一无所获。
然而,你不该这么去想上帝。
他就是这么想的。如果他就是这么想的,他有什么办法?他迅速环顾四周,仿佛有人藏在灌木丛里;突然他打了个激灵。
它在小树丛边滚动——一团青铜色的蓬乱羽毛,一只无力地趴在地上的红色脑袋。儒勒盯着它,无法思考;接着他小心翼翼地探身向前。他才不会碰它呢。它为什么现在在那里等着他去捡呢?他才不会碰它呢。它就那么躺着吧。他扛着火鸡走进屋的场面又复活了。看看扛火鸡的儒勒!天哪,看看儒勒!他在火鸡身边蹲下,没有摸它,就那么看着。它的翅膀怎么了?他拎起它,朝下面看。羽毛浸满了血。它中枪了。它肯定有十磅重,他估算。
天哪,儒勒!好大一只火鸡!不知扛在肩上是什么感觉。他想了想,也许,他该收下它。
儒勒为我们捉到了火鸡。儒勒在树林里捉到了它,把它追得断气了。是的,他真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孩子。
儒勒突然想知道他是不是一个特别的孩子。
他忽然意识到:他是……一个……特别的……孩子。
他觉得他比海恩更特别。
他比海恩担忧的事更多,因为他知道的事更多。
有些夜里他听见他们吵得不可开交;第二天父亲会早早出门,母亲的额头上会青筋暴起,她那表情像是担心一条蛇会随时从天花板上跳下来。他想他是世上最特别的孩子之一。也许这就是火鸡在这里的原因吧。他用手擦了擦脖子。也许是让他不要变坏。也许上帝想挽救他。
也许上帝就在那里击倒火鸡,让他站起来时就能看到它。
也许上帝此时就在灌木丛里,等他做决定。儒勒脸红了。他不知道上帝是否认为他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孩子。他一定会这样认为。他发现自己突然脸红了,咧嘴大笑,他立刻用手擦了擦脸,让自己停止。如果你想让我收下它,他说,我很乐意。也许找到火鸡是个信号。也许上帝想让他成为传教士。他想到平·克劳斯贝[3]和斯宾塞·屈塞[4]。他或许能为变坏的男孩建立一座居所。他举起火鸡——它好沉啊——把它扛到肩膀上。他真希望能看到自己扛着火鸡的模样。他突然想到他可以绕远——穿过镇子再回家。他有充足的时间。他慢悠悠地上路,把火鸡调换到肩膀最舒服的位置上。他记起找到火鸡前自己思考的事情。真糟糕,他觉得。
他觉得上帝让他悬崖勒马了。他应该感恩。感谢你,他说。
来吧,孩子们,他说,我们要把这只火鸡带回去当晚餐。我们对你不胜感激,他对上帝说。这只火鸡有十磅重。你真是慷慨。
这没有什么,上帝说,听着,我们应该谈谈那些男孩。他们都交到你手里了,明白吗?我把这项任务完全交付给你了。我信任你,麦克法尼。
你放心,儒勒说,我不会让你失望。
他扛着火鸡走进镇子。他想为上帝做点事情,但不知道能做什么。如果今天街上有人拉手风琴,他会把他的一角钱给他们的。他只有一角,他会给他们的。也许他能想出更好的办法。他攒着这一角还有别的用。他可以从祖母那里再要到一角。给我该死的一角,小家伙?他收起笑容,摆出一副虔诚的表情。他不要再那么想了。他无论如何不可能从她那里要到一角。他要是再管祖母要钱,母亲会抽他一顿的。也许一切自有安排。如果上帝想让他做什么,他自会安排的。
他走到商业区,透过眼角的余光他注意到人们在看他。梅尔罗斯县有八千人口,星期六大家都在商业区的蒂尔福特店。儒勒走过时,他们都转头看着他。他扫了一眼自己在商店橱窗的影子,轻轻地挪了一下火鸡,快步向前走去。他听见有人在喊,但他假装耳背,继续向前。是他母亲的朋友艾莉斯·吉尔哈德,她要是想和他说话,就快点跟上他好了。
“儒勒!”她喊道,“我的天哪,你从哪儿捉到那只火鸡的?”她快步走到他身后,把手放到他肩上,“好大一只鸟,”她说,“你一定是个神枪手。”
“我没有射它,”儒勒冷淡地说,“我逮住了它。我把它追得断气了。”
“天哪,”她说,“哪天你也给我逮一只吧,怎么样?”
“如果我有时间的话。”儒勒说。她自以为很可爱。
两个男人走了过来,朝火鸡吹口哨。他们对着街角的其他男人叫喊,让他们也过来看。他母亲的另一个朋友停下来,路边坐着的几个乡下男孩站了起来,装作毫无兴趣地打量着这只火鸡。一个身穿猎装、背着猎枪的男人停下来看着儒勒,又绕到他身后,看着火鸡。
“你觉得它有多重?”一位女士问道。
“至少有十磅。”儒勒说。
“你追了多久?”
“大概一个小时。”儒勒说。
“该死的小鬼。”猎装男人嘀咕道。
“真是神奇啊。”一位女士评论道。
“大概那么久。”儒勒说。
“你肯定很累了。”
“不,”儒勒说,“我要走了。我赶时间。”他装作若有所思地沿街匆匆走去,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他全身温暖舒畅,仿佛某件很好的事将要发生或是已经发生。他回头望了望,看见那些乡下男孩跟着他。他希望他们会走过来要求看一眼火鸡。他突然觉得,上帝真是太棒了。他想为上帝做点什么。他还没有看见有拉手风琴或是卖铅笔的人,他走过商业区了。走到住宅区的街道之前他也许会遇到一个。如果遇到了,他会给出那一角——即使他知道自己最近不可能再要到一角了。他开始希望他会遇到某个乞讨的人。
那些乡下小家伙仍跟在他后面。他想,不妨停下来问问他们想不想看火鸡;他们或许只会盯着他。他们是佃农的孩子,有时候佃农的孩子只会盯着你。他或许会为佃农的孩子建一个家。他想要掉头回镇上,去看看他是不是错过了一个乞丐,又断定人们会以为他其实是在炫耀火鸡。
主啊,送我一个乞丐吧,他突然开始祈祷。到家前送我一个吧。过去他从没想过独自祈祷,不过这是个好办法。上帝把火鸡放在那里。上帝也会送他一个乞丐。他心里很清楚上帝会送他一个乞丐。他现在到了希尔街,街上除了房子什么都没有。这里很难遇到一个乞丐。人行道空荡荡的,只有几个孩子和几辆三轮车。儒勒回头看了看;那些乡下男孩仍然跟着他。他决定放慢脚步。这样他们就能跟上他,也会有更多的时间把乞丐送来。如果有一个要来。他不知道会不会有一个要来。如果有一个来了,就意味着上帝特意把他送来。就意味着上帝真的在意他。他突然害怕没有人会来;他突然害怕极了。
会有人来的,他告诉自己。上帝在意他,因为他是一个特别的孩子。他朝前走。街道没有人了。他觉得没人会来了。也许上帝并不信任——不,上帝信任他。主啊,求你送我一个乞丐吧!他乞求。他的脸僵硬地扭曲着,肌肉也绷得很紧,他说:“求你!现在就给我一个”;他的话音才落——海蒂·吉尔曼就转过他面前的街角,径直朝他走来。
那感觉就像他撞上那棵树。
她正沿街向他走来。就像是那只火鸡躺在那里。就像是她一直躲在屋后,等他走过来。她是一个老妇人,人们都说她比镇上任何一个人都有钱,因为她已经乞讨了二十年。她溜进屋子,坐着不走,直到讨来东西。如果他们不给,她就会诅咒。不管怎么说,她是一个乞丐。儒勒走得更快了。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一角钱,做好准备。他的心在胸膛里怦怦乱跳。他担心自己说不出话,就试着发出一个声响。他们互相走近了,他伸出手。“给你!”他喊道,“给你!”
这位老妇人个子很高,脸很长,穿着一件古旧的黑斗篷。她的脸色如同瘟鸡的皮肤。她看见他的反应就像突然闻到某种异味。他冲向她,把一角钱硬塞到她手里,头也不回地向前奔去。
他的心慢慢平静下来,开始充盈着一种新的感觉——既幸福又窘迫。他脸红着想,也许,他会把所有的钱都给她。他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他突然注意到那些乡下男孩的脚就在他身后挪动,他想都没想就转过身,和气地说:“你们都想看看这火鸡吧?”
他们停下脚步,盯着他。前面的一个人吐了口痰。儒勒立刻低头看了一眼。里面是真的烟草汁!“你是从哪儿捉到这火鸡的嘞?”吐痰的人问道。
“我在树林里发现的,”儒勒说,“我把它追得断气了。看,翅膀下面中了枪。”他把火鸡从肩上放下来,好让他们看见,“我觉得它被打了两枪。”他兴奋地补充道,把翅膀向上拉。
“给我看看。”吐痰人说。
儒勒把火鸡递给他。“你看见下面这个弹孔吗?”他问道,“哦,我觉得它是在同一个位置上被打了两枪,我觉得它是……”吐痰人把火鸡掷向空中,扛到自己的肩上,转身而去,火鸡的脑袋在儒勒眼前飞舞。其他人也转身跟着他,一起沿着来路晃晃悠悠地回去了,火鸡支棱在吐痰人的背上,火鸡的脑袋随着他的步伐慢慢地转圈。
等儒勒回过神来,他们已在下一个街区了。终于他意识到自己再也看不见他们了,他们离得太远了。他转身向家走去,悄悄地缓慢地行进。他走了四个街区,突然间发现天黑了,他跑了起来。他越跑越快,跑到通向他家的路上时,他的心跳得跟双腿跑得一样快了,他确信身后有一个怪物正在拼命追赶他,它伸直双臂,手指随时要攫住他。
[1] “见鬼”的英语是Hell,这里指的是里面的字母e。
[2] 出自《旧约·出埃及记》20:7。
[3] 平·克劳斯贝(1901—1977),美国著名歌星和影星。
[4] 斯宾塞·屈塞(1900—1967),美国著名影星,与凯瑟琳·赫本爱恋一生,却因为他是天主教徒,不能与妻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