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
962号房门磨砂玻璃上的镀金字样是“罗宾斯—哈特利,经纪人”。过了五点钟,雇员们都走了。保洁女工们步声嘈杂,像一群佩尔什灰色马似的进入高耸入云的二十层的写字间大楼。半开的窗口喷出一阵带有柠檬皮、烟煤和鲸油味的灼热的空气。
罗宾斯年过五十,属于那种发胖的花花公子之列,他经常出席剧院的首演式和饭店的酒会,装出羡慕他的合伙人在市区工作、在郊区住家的生活。
“今晚又要喝酒了吧,”他说,“你们这些郊区人晚上可以在月光下听蝈蝈儿叫,在前廊上喝酒消磨时光。”
哈特利二十九岁,长得瘦削端正,严肃而有点神经质,他稍稍皱起眉头,叹了一口气。
“是啊,”他说,“我们花岗那里的夜晚总是很凉快,尤其在冬天。”
一个神秘兮兮的人进了门,走近哈特利身边。
“我查明了她的地址。”他故弄玄虚地悄声说,实际上希望别人知道他是负有使命的侦探。
哈特利一瞪眼,不让他说下去。这时候罗宾斯已经拿起手杖,整好领带别针,殷勤地点点头,出去找他的都市消遣了。
“这就是地址。”侦探现在不需要避人耳目,用平时的声调说。
哈特利接过侦探从记事本撕下的一页纸。上面的铅笔字是:“维维恩·阿林顿,东街341号,麦科姆斯太太转。”
“一星期前搬过去的,”侦探说,“哈特利先生,如果你需要盯梢的活,我干得不比本市任何人差。每天只收七元,包括全部费用。我每天可以递交一份打字机打的报告,内容——”
“不必了,”经纪人打断他的话说,“不是那类事。我知道地址就行了。我应该付给你多少钱?”
“一天的活,”侦探说,“十元钱够了。”
哈特利付了钱,把那人打发走了。他离开写字间,乘上百老汇路的电车。他在横贯全市的交通线上换乘了往东区的电车,在一条曾有许多知名人士的住宅、而今已经败落的街道下了车。
他经过几个街口,到了要找的地方。那是一座新盖的公寓房子,廉价的石门上刻的名字十分响亮:“仙苑别墅”。房子正面的防火梯曲曲折折通到楼下——防火梯上堆放着家用杂物,晾着衣服,蹲坐着被仲夏的燠热驱赶到外面来的小孩。这些杂乱无章的人和物中间偶尔还有一两株灰扑扑的橡皮盆景——傻乎乎的闹不明白自己究竟属于植物、动物,还是仿造品。
哈特利摁了标有“麦科姆斯”的电铃钮。门锁发出抽搐的咔嗒声——既有欢迎,又有疑虑,似乎很想知道来客是朋友还是讨债人。哈特利进门上楼,像在市区公寓里找人那样开始寻找——也就是像小孩爬苹果树那样,遇到想要的就停下来。
到了四楼,他看到维维恩站在一扇打开的房门口。她朝他点点头,真诚地微微一笑,请他进屋。她搬了一把椅子放在窗前,让他坐下,自己端坐在一件杰基尔-海德[1]式的、蒙着神秘的布罩的家具上,白天猜不出那是什么东西,晚上可能成了拷问的刑具。
哈特利说明来意之前,先迅速地打量她一眼,觉得自己的选择一点不错。
维维恩二十来岁,属于那种最纯正的撒克逊类型。她的金黄色头发有点红,梳得整整齐齐,光亮的发丝带着微妙的色泽变化。她的象牙白的皮肤同湛蓝的眼睛十分和谐,眼睛像海里的美人鱼或者人迹罕至的山涧的精灵似的天真而娴静地望着世界。她体格强健,但具有绝对自然的优雅。尽管她的轮廓和肤色一看就是北方人,却带有某种热带地区的气息——她举手投足的姿态有点倦怠,甚至连呼吸也有心满意足和喜欢安逸的模样——这一切似乎替她要求作为完美的自然产物的生存权利,似乎主张她应该受到异花奇葩或者美丽的乳白色鸽子那样的赞美。
她穿着白色背心和深色裙子——牧鹅少女和女公爵都合适的谨慎的打扮。
“维维恩,”哈特利恳求似地看着她说,“你没有回复我给你的信。我差不多花了一个星期才打听到你的住址。你知道我多么盼望见到你、听你的回音,你为什么让我干等?”
那姑娘恍恍惚惚地看着窗外。
“哈特利先生,”她犹豫地说,“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我了解你提议的全部优点,有时候我觉得应该心满意足了。但我还是拿不定主意。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担心过不惯清静的郊区生活。”
“亲爱的姑娘,”哈特利热情地说,“我早就说过,你想要的任何东西,只要我力所能及,我都会给你的。如果你想进城看戏,购物,看朋友,随时都可以办到。你相信我吗?”
“我完全相信,”她坦诚地瞅着他微笑着说,“我知道你最最善良,你找到的姑娘一定很幸运。我在蒙哥马利家的时候已经了解你的所有情况。”
“啊!”哈特利的眼睛里闪出温柔的忆旧的光芒,“那晚在蒙哥马利家第一次见到你的情景,我记得很清楚。蒙哥马利太太整晚都在我面前夸你。其实她说得不够全面。我永远忘不了那顿晚餐。来吧,维维恩,答应我吧。我要你。你跟我绝对不会后悔的。谁都不会给你一个更愉快的家。”
那姑娘叹了一口气,低头看看她合抱的手。
哈特利突然起了妒意的疑心。
“告诉我,维维恩,”他敏锐地打量着她问道,“是不是还有——是不是另外有人?”
她白皙的脸和颈脖慢慢红了起来。
“你不应该问那种话,哈特利先生,”她有点慌乱地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是有另一个人——但是他没有权利——我什么也没有答应他。”
“他姓什么?”哈特利厉声问道。
“汤森。”
“拉福德·汤森!”哈特利咬紧牙喊道,“那个人怎么会认识你?我帮过他多少忙——”
“他的汽车就停在下面,”维维恩说,她在窗槛上探身张望,“他是来听回音的。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公寓厨房里的电铃响了。维维恩赶快去摁开大门门锁的电钮。
“你待着别动,”哈特利说,“我去门厅迎他。”
汤森穿着浅色的花呢衣服,戴着巴拿马草帽,留着两撇拳曲的黑胡子,活像西班牙贵族,他一步跨三级楼梯匆匆上来,看到哈特利时站停了,脸上一副尴尬的样子。
“回去。”哈特利用食指指着楼下,坚定地说。
“嗨!”汤森假装吃惊地说,“怎么回事?你在这里干吗,老兄?”
“回去,”哈特利毫不让步地说,“丛林法则。你不怕狼群把你撕得粉碎吗?是我先下手的。”
“我来这儿找管子工,修理浴室的管道接头。”汤森勇敢地说。
“得啦,”哈特利说,“你用撒谎的胶泥去糊你出卖朋友的灵魂吧。你给我回去。”
汤森嘴里嘟嘟囔囔地下了楼。哈特利回去继续恳求。
“维维恩,”他专横地说,“我非要你不可。我不听任何拒绝或者推诿的话了。”
“你什么时候要我?”她问道。
“现在。你收拾好了就走。”
她平静地站在他面前,直视他的眼睛。
“你有没有考虑过,”她说,“埃洛伊兹还在的时候,我进你家合适吗?”
哈特利仿佛受到意外打击似的畏缩了一下。他抱着双臂在地毯上踱了几步。
“她得走,”他额头冒汗,冷酷地宣布说,“我凭什么要让那女人把我的生活搞得痛苦不堪。她来之后,我没有一天好日子过。你说得对,维维恩。我带你回家之前,必须先把埃洛伊兹打发走。但是她非走不可。我已经做出了决定。我要把她赶出我家门。”
“你什么时候赶?”
哈特利咬紧牙,皱起眉头。
“今晚,”他下定决心说,“我今天晚上就让她走。”
“这样的话,”维维恩说,“我的答复是‘同意’。你到时候来接我好了。”
她带着甜美真诚的眼光瞅着他。哈特利不敢相信,她竟然这么痛快就彻底顺从了。
“你要答应我,”他激动地说,“以名誉担保。”
“我以名誉担保。”维维恩温柔地跟着说了一遍。
他在门口转过身,高兴地看着她,但仍像不敢相信他的高兴是否可靠似的。
“明天。”他举起食指提醒她说。
“明天。”她坦诚地微笑着,重复了一遍。
一小时四十分钟后,哈特利在花岗下了火车。他快步走了十分钟,到了坐落在宽阔整齐的草坪上一幢雅致的两层楼别墅门口。他进屋时,一个梳着两条乌黑的辫子、穿着飘拂的白袍的女人迎上前,莫名其妙地紧紧搂住他。
他们踏进门厅时,她说:
“妈妈来了。汽车半小时后来接她。她是来吃晚饭的,可是没吃成。”
“我有话要告诉你,”哈特利说,“我本想过一会儿再说,你妈妈既然在这里,现在说出来也不妨。”
他弯下腰,在她耳边悄悄说了些什么。
他的妻子尖叫起来。妻子的母亲闻声跑进门厅。黑头发的女人又叫了一声——受到宠爱的女人的快活的尖叫。
“哦,妈妈,”她狂喜地喊道,“你知道吗?维维恩要来替我们做饭了!她在蒙哥马利家做了整整一年。现在,亲爱的比来,”她说,“你必须马上去厨房打发埃洛伊兹走人。她又喝得烂醉,一整天都不醒。”
* * *
[1] 杰基尔-海德是英国作家斯蒂文森所著小说《化身博士》中具有双重人格的人物,白天行医,夜里为非作歹。